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丹寨:8元房屋保险费引发廉政“风暴”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4-04-23 09:09:55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丹寨县纪委在兴仁镇桌佐村召开群众大会,村支部书记雷某代表村两委向群众公开道歉,当面将两年前向45户农低保户收取的360元房屋保险费悉数退还。

  原来,这是一笔迟交、迟退了两年的房屋保险金。2011年8月,丹寨县开始试行房屋保险,按照实施方案,以户为单位,保险期限为一年,每户保险费为24元。具体标准为:农低保户交纳24元,直接从农低保费中扣除;非农低保户交纳8元,国家补助16元。卓佐村共有184户交纳房屋保险费,其中农低保户45户、非农低保户139户。

  由于一时“疏忽”,村支书雷某参加镇里的工作部署会时领会精神有偏差,之后也没有细读文件,向群众宣传和收取房屋保险金时,全部按照8元标准收取。等到办理保险时,非农低保139户的1112元交了保险,而45户农低保户的360元被退了回来。按理说,工作上出现了失误,村两委应及时向群众说明清楚,每户加收16元后速去补办。但村领导终因“事务太忙”,“一不小心”便忘了这事。这样,45户农低保户所交的360元上不了保险,也不及时退还。直到今年3月,该县纪委开展民生特派监督工作时,此事才浮出水面。

  8元民生资金不算多,但“一搁便是两年多”的故事让人反思。折射出当前农村基层组织中,个别党员和领导干部责任心的缺失、对群众感情的淡漠和廉洁意识的弱化。丹寨县纪检监察机关决定召开现场会,责成村党支部向群众检讨,退还45户农低保户2011年交纳的360元“房屋保险金”,并以之为全县警示教育中一个典型案例,引发“廉政风暴”,让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受到深刻的启示。(陈焕春)

责任编辑:陈合敏【收藏】
上一篇:丹寨: 注册资本登记改革 让企业发展更具活力
下一篇:丹寨县荣获首批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