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满16岁的2位女孩,在安顺一家餐馆当了4个月服务员,感觉吃不消,向老板提出辞职,却遭遇扣押工资和押金。20日,深感委屈的红梅、小会(均为化名)拨打本报安顺新闻热线反映,希望记者能帮助她们讨到工资与押金。
3女孩辞工遭拒
20日早上10时许,记者在中华东路见到了这两位女孩。眼前的红梅,其身份证上显示是1998年2月出生,只有15岁。旁边的小会(未办身份证)称比红梅只小一个月,举手投足间,显得还很幼嫩。
红梅说,今年中学毕业后,经人介绍,7月19日,她在龙潭路的一家餐馆当上服务员,随后,她把中学同学小会、参参(化名,已16岁)相继带来了。
“第一个月底薪1400元,往后每月加100元。”红梅抱怨说,服务员就是杂工,拖地板、擦桌子、端菜啥都做,整天累得够呛,一个月只有两天休假,实在熬不下去,上月,3人便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口头上答应待酒楼招聘到新员工后,就让她们走人。
小会说,这个月来,老板一直没招聘到新服务员,她们又多次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还是不愿给她们核算应得的工资和应退的900元押金。
据三人说,扣除提前支取的工钱外,加上900元押金,老板应支付小会1600元,红梅因为退了押金,又在餐馆支取过400元的工钱,老板应支付她1100元,而老板应支付参参1450元。
老板扣钱为留人“餐馆人手很紧缺,3人一起辞职,餐馆短期内又难招到人。”餐馆张老板称,几天前,3名女孩突然辞职,他欲通过不核算工钱、不退押金的方式留人,待餐馆招聘到新服务员后,才让她们辞职。
张老板生气地说,前段时间,陆续招来的几名服务员都被这3名女孩“挤”走了。11月18日,当参参请假回家后,小会和红梅也突然不上班了,弄得餐馆接下的几桌定单都退了,损失不小。
张老板给记者解释称,为防员工突然辞职,他从她们第一个月工资里各扣了900元的押金,但红梅上月提出辞职时,餐馆已退了她的押金,后来她又返回上班。当记者问红梅、小会来餐馆当服务员,他是否知道她俩真实年龄时,张老板说,他怀疑过,但这两女孩都谎称自己满18岁,才录用的。
当着记者的面,张老板表示,一个月后,不管餐馆是否招聘到新员工,他都同意3名女孩辞职,并支付清工钱和押金。
餐馆老板已违规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安顺联通律师事务所石祥龙律师,石律师表示,餐馆老板以不核算工资、扣押金形式留员工,已经侵害了员工合法权益,这种方式不可取。
石律师说,3名女孩中,小会、红梅还未满16周岁,餐馆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介绍就业或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石祥龙解释称,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等。
昨天傍晚6时许,记者致电红梅,红梅在电话中称,她和小会已经离开了餐馆返回家中,但老板仍然没有核算工钱和退还押金。(作者: 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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