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2007年底开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就开始参与六盘水市钟山区新农合业务委托管理,成为全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的首家试点。
今年4月起,中国人寿六盘水分公司通过政府采购中标,正式成为六盘水市新农合经办商业保险机构。同时,中国人寿六盘水分公司成为该市城乡大病保险的承保机构,目前已开始了大病保险的赔付工作。另外,毕节市与铜仁市也分别在今年进行了“商补差”的试点工作。
昨日,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武彪表示,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在三市试点的基础上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省卫生厅将结合‘商补差’在三试点的实施情况,制定一个统一方案推广到全省。具体的方案还在研究当中。”
据介绍,从试点情况看,各试点地区在不增加个人筹资金额和政府投入的基础上,从新农合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盘活了新农合结余资金,提高了新农合资金使用率。
例如,六盘水市钟山区2012年从新农合基金中按参合人数36.6元/人的标准,提取516.28万元为全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同步运行,“一站式”完成参合人员基本医疗报补和大病保险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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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试点城市“商补差”方案
六盘水市:凡一次医药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患病参合农民,减免后剩余政策内需农民自付费用还可享受到承保机构的大病补充险报销,报销率为70%,两者叠加,农民患重病所花的医药费用,报销率可达到80%以上。
毕节市:起付线为住院(含慢性病门诊费用)经新农合减免后年度累计自付金额超过4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赔付。在赔付中采取分档赔付的方式,自付金额越高赔付比例越高(最低54%,最高90%),同时赔付不设封顶线。
铜仁市:参合农民在同一年度内因患重特大疾病累计医疗总费用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可获得市级新农合重特大疾病保险管理补偿,补偿比例为80%。补偿不受医疗机构级别、性质、药品和诊疗目录等限制,补偿金额不封顶。
如参合农民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经合管机构同意后,还可实行医疗费用预付制。
另外,贵阳市也已出台“商补差”相关方案。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医疗费5000元以上至1万5的部分,按50%的比例补偿;1万5以上至3万的部分,按60%的比例补偿;3万以上的费用按70%的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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