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化名)结识向连(化名)后,假装国务院领导,称能帮她安排儿子的工作,骗取向连4万元。昨天,李龙(化名)被南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向连50岁,贵阳人。去年11月,她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李龙,李龙自称是中国报业协会和国务院新闻办运营副总监。李龙请向连帮忙介绍女朋友,向连则请他帮忙给儿子找份工作。经协商,向连出5万元作为李龙帮儿子找工作的费用,实际支付1万元。
李龙收到钱后,于今年1月17日,通知向连过几天带儿子到白云区供电局面试。向连儿子刚好在外办事,无法参加。几天后,李龙又打来电话称,可以不用面试了,直接就能上班,让向连尽快把剩下的钱汇过来。
向连立即凑了2万元,打在李龙账户上,随后又打了1万。“总共打了3次钱,4万元,但工作迟迟都没有落实”。
虽然李龙承诺,落实不了工作就将4万元退还给向连。但后来的日子里,李龙总是找借口,不是这个领导不在,就是那个领导不在。直到今年6月,向连已联系不上李龙。
于是,向连换了一个QQ号,假装一名美女与李龙搭讪,双方聊了20多天后,李龙提出见面,约定在黔灵山公园。7月2日下午4点,向连见到李龙后,立即上前抓住他,双方发生争执,被巡逻民警发现。
经调查,李龙并非所谓的领导,属无业游民。昨天,南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李龙批准逮捕。(记者 杨媛媛 通讯员 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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