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铜仁市碧江区警方接到公安部经侦局第三直属总队关于对“陈某某等人销售伪劣产品案有关线索进行核查”的通知后,立即抽调专门力量,组成专案组侦查该案。
经办案民警侦查后发现,湖南省吉首市一家钢铁公司生产的劣质钢材,主要销往湖南、贵州、重庆三省市。在公安部对这起大案下达收网命令后,铜仁市、碧江区警方在湘西州公安民警的配合下,于8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成功抓获。随后在他们的公司仓库和门面内,现场查封尚未销售的各种规格的劣质螺纹钢35吨,价值15万元左右。
经查,从2010年起,犯罪嫌疑人杨某、陈某,在明知吉首的这家钢铁公司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仍以每吨4100元至4800元不等的价格从该公司购买劣质钢材,共销售劣质钢钢材400余吨,涉案金额160余万元。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交待,这批螺纹钢被瘦身了15%,即同等根数的情况下,重量少了15%,而且多是人们俗称的“地条钢”。据称,该钢铁公司的产品与其它正规钢厂的产品有着明显区别,劣质钢材没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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