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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可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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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05 15:00:57  来源:  

  铜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以下简称三权)抵押贷款工作,经过多年在石阡、印江进行实践,已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在铜仁市范围内推广实施“三权"抵押贷款融资模式。

  “三权”均可办理抵押贷款,即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转移农村土地占有和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在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和征得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可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可将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据了解,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当事人按照“三权”的市场评估价值或抵押当事人认可价值签订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共同持有效材料到相应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等级手续后,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此外,铜仁市各县(区)财政按人口规模出资设立农村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对抵押人到期未履行义务的,抵押人可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还可由农村产权抵押风险基金按比例进行补偿,即20万以下人口的县(区)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500万元;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1000万元,松桃、沿河、思南3个大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林童)

责任编辑:陶明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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