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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简政放权改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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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18 10:16:35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贵州省政府日前正式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的若干规定》明确,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通过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管理权限、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压缩办事时间、精简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等方式,用3年时间实现与周边省份相比行政审批事项最少、事业性收费项目最少。

  “此《规定》的出台,其目的是为了改进政府工作,提高推进力、执行力和公信力。通过简政放权营造更加良好地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政府,改进作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定》内容明晰、有时间表、有规定动作,很实在。但问题的关键还在落实,尤其是基层的落实。”这是长期在不同场合呼吁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改善投资环境的贵州省工商联副主席、中国社科院特聘研究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公司总经理徐琨的反应。

  他举例说到,某些厅局的行政审批是减少了,而一但企业前往办事就得先到这些厅局下面的协会先“报到”,交些不同名目的费用“通行”自然是少不了了。一些职能部门把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变换成非许可审批、备案制、核准制、核验制或行政许可授权等形式,并由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来进行审批。而一些下放到县一级的审批权限,流程和内容不减反升,使审批越来越难。

  《规定》提出,2013年,贵州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由357项减少到300项以内,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89项减少到30项以内;全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112项减少到70项以内,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上网审批的不少于20%,2015年不少于60%;省政府各部门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55项减少到40项以内;需要投入财政资金的各类节庆活动和研讨会、论坛数量压缩50%以上;设有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14个省政府工作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确保在中心办得成事;压缩行政经费5%,省本级节约6000万元,市(州)级节约2亿元,县级节约7亿元,用于支持全省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记者注意到,该《规定》明确赋予该省贵安新区和3家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部分省级行政管理权限,并制订和公布委托下放的管理权限目录。对省级重大项目实行土地直供,将有关土地、规划等审批审查工作以交办、委托等方式交由市县办理,并与下放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配套。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纠正“放责不放权”和“一放了之”的问题,省级审批部门要承担与其职权相适应的责任,基层监管部门原则上只承担相应监管责任,审批事项下放部门要提供培训、指导等服务并加强监督。

  与此同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必须依法受理,受理事项非因法定事由超过法定时限未办结的,除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事项外,实行“超时默认”,一律视为申请人已经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清理审批事项的前置性审查,杜绝互为前置条件的审批。对联审、联办的事项,有关部门未按规定参加联审会、联合踏勘的,实行“缺席默认”,一律视为同意申请人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简化为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办事流程,扩大当场办结、即时即办的范围。

  此外,《规定》还明确,将强化对部门的行政效能监察,把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收支等统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对违规行为实行网上警示和问责;强化对部门行政首长的效能问责。重点对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法定程序乱决策、乱作为,在发生重大事件时拖延懈怠、推诿塞责,瞒报、虚报、迟报重要情况、重要数据,治政不严、管理不力等渎职失职行为;强化对部门处长的作风监察。出台“处长禁令”,严禁插手基层权限范围内的政务、事务,严禁无法定事由拖延或拒绝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严禁利用职权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评标评审劳务费用,严禁上班时间、会议期间、下基层检查和考察调研期间打麻将。

  据了解,贵州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要把这一规定的执行作为经常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记者 管弦)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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