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通报,此次养老金外调时间从2013年1月1日算起。1993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1994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按国家相关规定,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60元、480元、500元基本养老金。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根据职称、年龄等不同,还能再享受养老金的累加照顾。
企业退休人员按《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月基本养老金低于550元的,将补足到550元;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20年,低于640元的,补足到640元;缴费年限满20年及以上,低于750元的,补足到75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也将参照这些标准来增加退职生活费。(陈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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