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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已于7月1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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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7-04 11:28:01  来源:  


  7月3日,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向媒体通报,从本月起,贵阳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介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708元/年(2809元/月),贵阳市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从7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调整。

  一、单位职工缴费基数:

  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月平均工资不足2011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1685.4元缴纳,超过300%的按8427元缴纳;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额为基数缴纳。

  据了解,根据201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2011年度,贵阳市单位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1572.9元,现调整后为1685.4元,相比之下增加了112.5元。

  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1月,从2012年7月起对单位的参保人员,1-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足1685.4元的部分一次性进行补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四个险种的执行时间为2012年7月。

  二、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参见附表)。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提醒,灵活就业人员需调整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的,可到贵阳银行办理,2012年7月正常代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并补扣1-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请确保7月20日前保存折中有足量的余额,以免扣款失败,影响待遇。

  详细请咨询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或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查询。(记者 姚东)
 

责任编辑:邹亚平【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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