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提高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参合患者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的经济负担,台江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最新的《台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2012年调整版)》等文件政策,其中对“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统筹报销内容”作重大调整,大幅增加特殊疾病在县外非营利医疗机构的住院及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最大可以报销80%医药费,封顶报销经费调整为最高25万元。
今年以来,该县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共计1718人,住院总费用为2104.5万元,参合农民补偿费用1427.4万元,平均报销比例为67.83%,超过10万的共有8人,住院总费用为114.6万元,参合农民补偿费用80.4万元,大病实际补偿比例为70.15%。其中排羊乡九摆村3组的陆建华、台拱镇萃文社区5组的孙全明皆因肺癌在贵医二附院住院,补偿均超过10万元。(伍祥海 马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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