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讯 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工作的深圳市民群众将获得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奖励办法列举10项举报内容,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销售“地沟油”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的,最高奖励比例为罚没入库金额的7%,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其他举报内容包括在农产品养殖、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收购并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成品或者向禽畜注水,以及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经营食品等。举报人将获得罚没入库金额最高5%的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须实名举报,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和经办人员严格遵守举报保密制度,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案件进行宣传报道时,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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