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首页 > 财经 > 正文

商务部部署4月开展首次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2-03-13 09:37:20  来源:腾讯网  

    

 

        腾讯财经讯   商务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活动,并将自清明节至劳动节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首个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这是商务部首次发起并组织开展全国性消费促进活动,也是落实《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措施。

  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也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举措。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今年工作的重点,要着力扩大消费需求。”

  在扩消费工作推进方面,近日不少部委负责人纷纷表态。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提到“相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出台新的扩大消费政策”,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则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后续促消费工作的预期也因此而被推高。

  据了解,此次首个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也是促消费“一揽子”工作中的重要的一项。

  商务部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促消费主题,提前部署,选取一批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大型商贸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作为活动主体,在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组织开展大型综合性促消费活动。

  同时,《通知》还明确,各项促消费活动要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重点,以开展节庆活动为载体,营造全国范围上下联动的促消费氛围。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商务部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公布了2012年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方案,活动时间为4月2日至5月4日。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经济回落影响凸显 全国税收增幅开年降至个位
下一篇:七部门:保持首套房贷政策稳定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