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首页 > 财经 > 正文

国资委:2011年央企实现净利润9000亿元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12-28 16:29:23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12月28日北京消息  28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指出,2011年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接近或突破9000亿元。2012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以保增长、提质量、调结构、抓管理为主攻方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强做优主业,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讲话指出,2011年中央企业各项考核指标已经基本完成,绝大多数企业可以完成或超额完成考核目标。

    一是经济效益有望再创新高。预计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接近或突破9000亿元,经济增加值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二是发展质量继续提升。许多制约企业发展的短板、瓶颈得以突破,管理水平得到了提升。1-11月,中央企业在资产总额增长16.5%的情况下,总资产周转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了4.5%。三是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增强。中央企业科技投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突破了一批关键技术,掌握了一批国际领先的技术标准,形成了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四是各项战略性任务圆满完成。

    黄淑和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明年国际国内形势分析认为,总体上看,世界三大经济体处于不景气状态,全球经济将进入一个较长时间的低迷期;国内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很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各种潜在风险和矛盾不断增多。因此,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抓紧做好3-5年渡难关、过寒冬的应对准备。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体要求,2012年中央企业业绩考核引导的主攻方向是保增长、提质量、调结构、抓管理。

    保增长,是2012年中央企业的首要任务,也是业绩考核的中心工作。中央企业所需要的增长,首先是有效益的增长,不是单纯的规模扩张,不是偏离主业的四面出击。其次是集约的增长,主要依靠内外部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此外是可持续的增长,主要依靠结构优化、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等,进一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实现企业科学发展。

    提质量,是应对挑战、做强做优的内在要求,也是业绩考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中央企业大而不强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资本占用与价值创造还很不匹配。越是资金紧张的时候,越要谨慎投资,减少资本占用,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越是成本费用上升的时候,越要强调全成本核算,抓好降本增效,提高盈利水平。

    调结构,是中央企业“稳中求进”的方向,也是业绩考核的着力重点。越是形势严峻的时候,越要自觉地围绕主业调整优化结构;越是面临危机影响的时候,越要主动地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结构调整的核心是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不是盲动,不是一哄而起,不是重复建设,而是要向国家需要控制的领域进,向有技术优势的领域进,向有人才储备的领域进,向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域进。退,不是被动,而是为了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集中资源干好那些该干的事。

    抓管理。与世界一流企业相比,中央企业管理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管理提效的潜力还相当大。越是在国际竞争激烈的时候,越要向一流企业看齐,取长补短,提升管理水平,不断追求卓越;越是在生产经营困难的时候,越要通过强化管理,有效控制风险,避免出现失误;越是在经济增长乏力的时候,越要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从管理中要效益、求发展。

    黄淑和指出,围绕2012年业绩考核的重点任务,国资委将出台四项业绩考核配套政策:

    一是为体现保增长的要求,对因形势和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客观上难以准确把握而使实际完成值超过目标值较多的,在核定考核结果时暂不扣分。

    二是出台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考核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专利金奖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企业,在年度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

    三是出台中央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业绩考核处理办法。因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三供一业”等历史遗留问题而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在业绩考核中予以酌情考虑。

    四是出台中央企业承担国家战略性任务业绩考核处理办法。对完成国家战略性任务、有利于企业获得长期竞争优势的项目,在考核目标确定或考核结果核定时予以实事求是的考虑。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农业部:力争明年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
下一篇:蒙牛乳业官网12月28日晚被黑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