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首页 > 财经 > 正文

国家食药监局:从未批准过壮阳类保健食品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1-12-10 09:22:57  来源:新华网  

 

    核心提示:12月9日,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称,国家从未批准过壮阳药和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食药监局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新华网北京12月9日电 针对部分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者声称壮阳、改善性功能等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食药监局9日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国家食药监局同时提醒消费者,国家从来未批准过壮阳药和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声称有关功能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声称有关功能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等功能的保健食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对于反映的线索,要深挖严查,追根溯源。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曝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从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并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普通食品违法违规声称和宣传的经营者,一律移交负责审批或监督的职能部门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国家从来未批准过壮阳药和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或保健食品时,要理性消费,谨防受骗,不要购买声称壮阳及改善性功能的产品,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行为,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如患有相关疾病应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生和药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相应药品。

 

责任编辑:vjlin【收藏】
上一篇:政治局:楼市调控政策不会动摇
下一篇: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 新能源车可减半或免征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