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龙征发 刘德斌 实习记者 许世芳)日前,记者从台江县财政局获悉,截止2009年6月30 日,全县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偿还债务总额1412.11万元(基本建设980.22万元、教学设备431.89万元),较原计划时间提前半年。
在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中,台江县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设立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教育局抽调精干力量统一办公,抓好试点工作组织实施。2008 年3至8月,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筹集县级配套资金302万元拨入中央特设专户。为确保工作的真实、准确、可靠以及化债补助资金的运行安全,一是规定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的“普九”债务数据必须经审计部门签章认可,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不得随意更改,报省综改办审批;二是规定将中央补助和地方筹措的化债资金统一纳入中央特设专户管理,偿还“普九”债务资金必须经过债权人申请,财政、教育、审计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的银行账户。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