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 (特约记者 杨荣昭 记者 杨懿)三穗县山林土地契约文书,是一种原始详实记载山林土地权属管理的历史文献,不仅是建国前至明、清时期三穗县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最原始的实物资料,也是深入发掘和研究三穗经济社会发展珍贵民族文化遗产和珍贵资料。
据介绍,从2006年11月开始,三穗县档案局对全县范围内的民间林业、土地契约、诉讼文书资料保存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以此掌握全县山林土地契约文书保管理现状,推动三穗县山林土地诉讼契约文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几年多来开展对全县山林土地契约、诉讼文书的调查了解和抢救收集工作,发现的散存于民间的资料有:土地山林契约、地基房产证照、农业税收据、田赋、诉讼协议文书等。
据了解,全县农村大多数农户还保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旧契约文书,多的上百份,少的也有数十份,全县159个行政村目前保存在的各种契约文书等文献资料约有2万多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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