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郑某原是生意伙伴,双方经常有业务往来,2019年3月30日,郑某在张某处进货,由于资金不足,对该货物进行“赊账”,并向张某出具了欠条。后来,张某反复催要欠款,但郑某总以各种借口搪塞,于是张某诉至台江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郑某支付张某货款49236元,因郑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郑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调查,其名下微信、支付宝及各银行账户均无财产可供执行,仅有一辆小货车。而且,郑某为了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经常以不服判决、没空等抵触法院执行。于是,执行法官决定立即对郑某采取司法拘留。
“我们是台江法院工作人员,由于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我们依法对你实施司法拘留!”执行法官对郑某郑重的说道。面对执行干警和法警,郑某一脸愕然,就在执行法官要把郑某带走的时候,郑某才回过神来。“我承认欠款,我愿意偿还,给我一星期时间!”郑某急切的说到,并承诺在“五一”节假日之前支付全部货款,并提供其名下车辆与法院扣押,执行干警随即扣押了郑某名下小货车。至此,在台江法院的不懈努力下,郑某承认欠款、承诺一周内结清申请人的全部货款。(李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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