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到县城的十多家药店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排查各大药房“消炎抗菌”产品专柜,查看店内的“消”字号抗菌制剂进出库台账和票据及其分区储存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并随机抽取了部分抗菌制剂对该药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方法、使用方法、主要成分及含量等内容进行检查。本次检查共清查了50余种“消”字号抗菌制剂,发现有两家药店的货架上有一种产品被列入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清单,在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的要求下,药店负责人员将该产品立即下架停售。此外,检查人员还发现部分药店存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药品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药店严格核验进店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以及规范各类药品的摆放,认真落实合规经营。
下一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监督活动,落实案件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形成药品安全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蒙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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