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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一县 6 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被通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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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2-07 13:20:43  来源:廉洁台江  

  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化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带头尊规守法,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六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台江县交通运输局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熊克标饮酒驾驶问题。

  2021年4月27日,熊克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台江县台施线0公里5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饮酒驾驶行为。2021年4月28日,台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给予熊克标罚款1000元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熊克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台江县革一镇中心小学教务处副主任杨毅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6月2日,杨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台江县镇台线63公里1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行为。2020年7月28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杨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杨毅受到警告处分。

  3.台江县萃文街道翁你河村原代理副主任张和发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10月6日,张和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台江县城南环路与秀眉大道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行为。2020年11月5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张和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张和发受到记大过处分。

  4.台江县老屯乡坝场村委员会原副主任欧先林饮酒驾驶问题。

  2020年12月24日,欧先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台江县文昌东路、林业局路口25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饮酒驾驶行为。台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欧先林行政拘留3日、并处以罚款15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欧先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台江县萃文街道方黎湾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员杨胜辉饮酒驾驶问题。

  2021年2月25日,杨胜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凯里市金山大道600米处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属饮酒驾驶行为。2021年3月3日,凯里市交警大队给予杨胜辉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杨胜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台江县方召镇交汪村党支部党员邰先江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8月26日,邰先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台江县文昌东路、林业局路口4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行为。2020年9月30日,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邰先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邰先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台江县纪委县监委受理信访举报来信地址:台江县台拱镇秀眉大道30号(原消防大队),台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556300)。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guizhou.12388.gov.cn/qiandongzhou/taijiangxian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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