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杨某某申请执行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人石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还款事宜,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吴某某拒不履行承诺并到处逃避法院执行。2022年1月27日凌晨,申请人向从江法院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已回到家中过年,从江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吴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拘传到法院。
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吴某某仍以没有钱、凑不到钱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将被执行人带去体检和进行核酸检测后,被执行人询问申请人能否同意推迟还款时间,申请人明确拒绝。因为害怕在看守所里度过新年,被执行人立即拨通了家人、朋友电话筹钱以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筹到15000元,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剩余案款被执行人承诺每月支付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
本次执行,从江县人民法院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得到了申请人的肯定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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