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从江县法院立案庭收到来自鱼峰区法院的委托送达文书。当地法院无法联系到被告,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果后,送达任务最终交由被告户籍所在地贵州省从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执行。
立案庭干警接收送达文书后,首先联系到了被告户籍地的村干部,了解到了被告的基本情况,但被告外出,联系不上本人。经多方打听,干警得到了被告儿子的电话,通过跟被告儿子的悉心沟通,告知其详细情况,随后在被告儿子的帮助下成功联系上被告。被告表示愿意结清剩余医药费,并委托其儿子代收相关文书。此次送达获得了完美解决,纠纷也得到化解,为民办实事成功助力,在委托工作上,法院干警始终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
2022年1月,我院共收到2件其他法院的委托送达。对于委托送达,从江县法院立案庭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不忘司法服务初心,力排众难,寻求多方渠道进行送达,并坚持在送达的同时主动做被告调解工作,最终2件案件都在庭前达成协议,原告主动撤回起诉。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体现了从江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诚意。(罗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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