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做好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对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天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通知》要求,迅速组织案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及技术部门进行传达学习,重点学习《通知》转发省政法委印发的《贵州省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方案》和《贵州省网上办案单轨制协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与本县公安机关、法院等政法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
网上办案单轨制是指政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嫌疑人认罪认罚、电子卷宗数量在200页内的简单案件,结合案件办理实际,从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审判到司法行政部门刑罚执行等办案各环节,依托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协同,案件电子数据和电子卷宗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纸质卷宗材料不再随案转递。
下步,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省院单轨制办案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在办案流程培训、加强政法部门间协作、机制建设、经验总结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大力推进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办理,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及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促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周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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