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法院不敢拘留你……”,被执行人的电话那头传来刺耳的声音。
案情回顾:早在2008年肖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佘某借款10000元,并承诺届时偿还借款,因佘某多次催讨,肖某便于2018年向佘某补写借条一张,还款时间到,肖某未兑现承诺,2020年佘某便将肖某诉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肖某偿还佘某借款本金1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肖某仍未支付欠款。
执行过程:
执行工作人员到被执行人肖某的住所地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肖某避而不见;电话联系,也是听而不接,极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申请人佘某的极力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肖某,并将其控制,拘传到法院进行调查了解。肖某一到法院,否认与佘某有经济纠纷,态度极其恶劣。
执行干警将法院生效判决书向肖某宣读,并将民事电子卷宗中的证据(即:肖某书写的借条),展示给其看时,顿时肖某改口,说自己现目前没有能力兑现,因为现在年纪大了,经济来源又欠缺,请求申请人能不能再缓一段时间。
3月10日,执行法官让肖某联系其家人来协助处理,便有了被执行人开头通电话的一幕。随后,肖某的家人赶到法院,执行干警将整个案件的情况讲述了一遍。
执行结果:
“根据民诉法111条规定,如果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可立即对你进行拘留、罚款”执行干警严肃释明法律并告知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眼看要被送进拘留所,肖某及其家人才幡然醒悟,马上“认怂”,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肖某儿女主动为肖某担保,并请求申请人暂缓二个月,申请人佘某同意再给肖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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