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交通道路安全,规范摩托车行驶,榕江县交警大队从3月23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
当天,榕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小东门和水洞卡设卡,对来往的摩托车进行整治。此次行动主要检查是否佩戴摩托车头盔,现场拆除非法安装雨棚,依法检查摩托车车牌,车主行车证和驾驶证等。县交警大队副队长杨达告诉记者,在整治行动当中,如果非法安装雨伞的,必须督促驾驶员现场拆除,才能够正常上道路行驶。没有机动车号牌的必须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号牌登记,才予以放行。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必须现场把安全头盔佩戴齐全,手续齐全后才能够上道路行驶。在此也提醒广大的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安全法,给大家提供一个和谐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据悉,行动当天共检查各类摩托车300余台,查处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2起,其中暂扣无牌无证摩车71台,现场处罚摩托车违法行为35起,现场督促撤除非法安装雨棚36起,现场教育纠正驾驶员及群众200人次(舒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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