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顾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该县首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犯罪嫌疑人顾某在黎平县城及周边从事电力相关工作。潘某、李某等九人的自建房屋属于“两违建筑”,无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及土地证,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报装用电。顾某接受潘某、李某等九人委托安装电表事宜,在收取每户安装费5600元后,通过伪造国家机关相关证件使“两违建筑”得以安装电表,直至案发。
检察机关认为,顾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应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吴智胜 陈远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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