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吴某忠、朱某广等49名劳动者在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黎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做A、E区水电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公司已将A、E区水电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全额支付给了项目承包人陈某兵、陈某银二人,但陈某兵、陈某银二人却没有将吴某忠、朱某广等35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完毕,拖欠35名农民工工资叁拾伍万零陆佰伍拾柒(¥350657.00元)。且经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2020年10月15日,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我局,我局治安大队经初审,于10月19日立案侦查,通过侦查,查明情况属实。2021年1月22日将陈某兵、陈某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上网追逃。1月25日、1月26日,陈某兵、陈某银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在云南、毕节落网。
陈某兵、陈某银两名网上在逃人员到案后,办案民警召集人社局、江西一建工程指挥部对其拖欠的工资核对帐目,并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动员其与其家属取得联系,尽快筹集资金,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交退还到农民工中,争取从宽处理。1月28日,陈某银家属将筹集资金30万元交到我局治安大队,委托办案民警将其拖欠工资如数发放给35名农民工,2月1至2日治安大队办案民警和县人社局同志将陈某兵、陈某银拖欠工资30万元如数发放到35名农民工手中。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兵、陈某银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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