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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天柱!遇交警查酒驾,男子狂飙演技,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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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2 12:46:0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月20日晚上,天柱县交警大队民警联合派出所民警在城郊结合部开展夜查行动过程中发现一男子骑摩托车拐进路旁的屋檐下,便跑到该男子身旁了解情况,但该男子拒不承认自己有驾驶车辆的行为,也拒不配合民警的调查,还用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我走路也犯法了?在联山这里,来支援。”“这大过年好过年就过年,不好过年就抓我咯。”和“我被交警打了,我被交警打了......”的三条视频动态。

  在多次劝导无果,拒不配合民警调查的情况下,执勤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到天柱县凤城派出所核实身份信息。经核实,了解到该男子姓吴,社学街道人,在派出所民警向其了解情况时,吴某某依旧反复向民警控诉自己被交警打了,但问及是否骑了摩托车,有没有喝酒等问题时他却总是采取坚决否认和避而不答的方式应付民警,试图蒙混过关。在询问无果后,民警随即带他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然后决定暂时约束其至酒醒后再进行询问。

  到第二天,在民警出示其无证驾驶的相关证据后,吴某某自知演不下去了,也仅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摩托车,却又否认喝酒开车。公安机关当日以吴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其案件办理过程中极不配合的表现,酌情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截止发稿日前夕,其血液酒精检测已出结果,检测报告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据办案民警透露,吴某某除了受到已经执行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外,公安机关还将会依法追究其醉酒驾驶车辆的刑事责任,甚至有可能在看守所度过即将到来的春节。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龙仲涌/周荣塘)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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