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19时许,锦屏一龚姓男子因对2019年期间锦屏县综合执法局与交警联合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大整治的一次行动中,将自己乱停乱放在城区街道上的一辆摩托车拖走一事怀恨在心,对锦屏县综合执法局一名干部进行辱骂,其间龚姓男子的一个朋友李某某见状,不但不劝阻还上前去与龚姓男子对锦屏县综合执法局这名干部进行威胁并欲殴打。
接到报警后,锦屏县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队迅速出警,对龚姓男子和李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展开调查。目前,龚姓男子和李某某因寻衅滋事各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是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配合执法人员执法是公民守法的义务和基本要求,对于辱骂和袭击执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锦屏警方将始终坚持“零容忍”,坚持依法打击严厉惩处,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执法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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