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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申改:2020年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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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3 11:48:33  来源:中共贵州省委改革办(贵州日报2021年4月13日02版同步刊载)  

  【编者按】为大力宣传2020年度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成效,中共贵州省委改革办近期从各地各单位报送的全面深化改革材料中精心筛选出52篇综述文稿,于2021年4月6日起(工作日)在《贵州日报》、“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天眼新闻APP等平台陆续刊载推送。今日推送的是《守好两条底线 走好发展新路——2020年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综述》,供各地各单位学习参考。

  守好两条底线 走好发展新路——2020年贵州省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综述

  2020年,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专项小组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发展新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大胆改革创新、深入探索实践,持续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中探新路走前列创佳绩。

  ——构建制度明确方向。坚持归属清晰、用途管制的原则,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加强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着力构建“源头严防”的制度体系。坚持覆盖全面、管理严格的原则,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着力构建“过程严管”的制度体系。坚持监管统一、执法严明的原则,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健全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着力构建“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

  ——试点引路先行先试。省级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绿色金融、生态环境大数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等11个国家级试点先行先试,在全国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试验区34项核心制度全部完成,中共中央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第17期向全国推广我省高质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贵州省多类型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赤水河流域跨省生态补偿机制等13个方面30项改革经验和举措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经验向全国推广。

  ——法治根基不断夯实。在全国率先颁布省级和市级层面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30余部。全省法院审结的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质效居全国前列。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司法确认的成功经验被中央改革方案吸纳。18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或公报案例,其中1个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率先开展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挂牌落成全国首个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成立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机构实现全覆盖。

  ——牢记嘱托走好新路。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多彩贵州拒绝污染,经济增速连续十年居全国前3位、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上升5位、数字经济增速连续五年全国第1、绿色经济占比达到4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居全国前列,交通基础设施取得重大突破。森林覆盖率达到60%,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5%以上,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世界自然遗产总数全国第1。初步走出了一条发展底线和生态底线齐守、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要的发展新路。

责任编辑:杨慧梅【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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