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6年3月被告雷某与原告杨某口头达成房屋租赁协议,刚开始被告雷某按时支付每月租金,可就在2020年开学后,被告杨某却打起了“太极”, 原告杨某有时路过发现被告雷某租赁的房门时常是处于上锁状态,也从未听其提起是否续租房屋,在多次催促交纳房租费用和询问是否继续租赁过程中,屡次吃了“闭门羹”,无奈之下,原告杨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遂即分别双方当事人了解其中原委,初次调解过程中,双方调解的意见相差甚远,使调解陷入僵局中。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对当事双方进行了分层调解,释法明理,从多个角度向双方认真分析和引导。最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次日进行腾房事宜。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案件只是黄平法院受理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也是黄平法院积极履行职能,践行为民服务意识、深化法院工作的具体体现。自政法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 黄平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潘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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