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法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诉前调解一起劳务费纠纷,被告当庭履行2万元。
家住岑巩县注溪镇的杨某国,2019年起在被告黎某平负责的工地务工,应得劳务费6.03万元,扣除杨某国在务工期间的生活费2.46万元,剩余3.57万元。期间,黎某平已支付劳务费1.57万元,剩下的2万元双方约定2021年2月底付清。到期后,杨某国多次催要未果,恰逢家中突发变故,急需用钱,万般无奈之下,杨某国将黎某平状告至岑巩县人民法院天马人民法庭。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收案当天便前往黎某平家中了解情况,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阐明诚实守信、团结和睦的重要性,并结合大量因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事实进行释案明理,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最终,黎某平同意支付余下的劳务费,并当场通过手机转账1万,剩下1万也于次日支付完毕,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该案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岑巩县人民法院致力于探索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诉源治理工作,依托人民法庭,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杨明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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