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15日下午,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律师等参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杨光军主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首先介绍了该案基本案情、认定的事实及证据,然后对拟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阐明,最后邀请参会人员发表意见。
参会人员在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后,经过讨论达成共识,认为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且周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并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相关费用,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
对周某某交通肇事案作出拟不起诉决定,是该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诉”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该院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有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杨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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