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红花岗区法院采访了解到,这名男子周某,与当地女子赵某系夫妻关系,去年4月,二人因夫妻感情不和,赵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对妻子此举,周某怀恨在心。
庭审结束当天,周某打电话给赵某谈及小孩治病费用等事时,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当晚23时左右,周某回到遵义城区中华路,守候在赵某下班必经的路上,待赵某经过时,周某持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朝赵某胸腹部、背部多处进行捅杀,当见到赵某倒地后,周某持刀刺向自己的腹部。
随后,周某准备采用跳楼的方式自杀,但在上楼过程中因失血晕倒自杀未遂。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将二人送往医院抢救,最终二人得以保住性命。经鉴定,赵某所受伤为重伤。
治愈出院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经侦查,周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移送起诉。
红花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因不满其妻赵某起诉离婚,加之又欠债产生较大的精神压力,产生了杀害其妻赵某后自杀的犯意并行凶,在将赵某刺倒后又准备自杀,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二人因得到及时抢救,未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周某犯罪事实及情节,法院判决周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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