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由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发热病人白某某抢劫案公开开庭审理,白某某一审被法院判5年。
检察院指控,2020年2月5日,白某某乘坐火车从浙江务工返回安顺,在途经幺铺镇新冠肺炎防控检测卡点时,因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白某某趁机从医院逃离。
2月6日凌晨4时许,白某某窜至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一便利店内实施盗窃,被店主发现并报案。
公安人员赶往现场发现正欲逃离的白某某,遂上前追缉围捕白某某。期间,白某某相继采取投掷饮料瓶、挥舞竹竿等方式拒捕,公安人员通过鸣枪示警的方式终将白某某抓获归案,并从白某某处查获赃款1033元及6包被盗香烟。
检察机关认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在逃跑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白某某明知自己因发热被送至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却趁机逃离并实施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
在庭审过程中,白某某仍未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对犯罪事实避重就轻,抱有侥幸心理。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在有针对性地讯问了白某某后,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及答辩,并结合白某某实施的犯罪行为及情节向法庭发表了量刑建议。
法院采用远程庭审公开审理并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当庭判处白某某犯抢劫罪,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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