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一辆号牌为贵GA16XX的银色轿车,沿永丰大道往家喻五洲方向行驶,驾驶员看见前方有交警查车后,在距离检查点约300米处紧急停车,迅速更换驾驶人之后,向检查点驶去。
然而让车上人员始料未及的是,车辆后方,交警正在密切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
检查点的交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此时一名女驾驶人坐在驾驶室内,一名男子带着两个孩子坐在后排。
面对交警的询问,女驾驶人一口咬定一直是自己开车。于是,交警出示了该车5分钟前在路上行驶的监控抓拍截图,清楚显示车辆驾驶人是后排男子杨某国。
交警现场对杨某国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每100ml血液中含有酒精28.3mg,属于饮酒后驾驶。
杨某国将被依法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在驾驶证暂扣期间,当事人不得驾驶车辆,需等暂扣期满,重新申考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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