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贵州城乡低保继续提高:农村4318元/年,城市645元/月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2-28 09:16:12  来源:都市新闻  

  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发《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2020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20年,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4318元/年,平均增幅5.2%;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幅4.9%。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强调,依据相关精神指示,要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总目标和适应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立足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原则,继续分区域划档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切实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

  《方案》明确,要严格执行低保标准。其中,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继续划分为3个档次。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继续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方案》要求,全省各地要认真开展低保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对象,应用好社会救助主题数据库,同步做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认定、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年度复核等工作。要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严格执行低保政策,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低保对象认定办法、低保“渐退机制”。

  全省各地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启动入户核查工作,务必于5月份完成对象审核审批工作,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

  具体分档情况如下:

  全省农村低保分三档

  第一档:贵阳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4380元/年。

  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4332元/年。

  第三档:其余县,4308元/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645元/月,平均增幅4.9%。

  全省城市低保分三档

  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695元/月。

  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675元/月。

  第三档:其余县,625元/月。

责任编辑:邹庆【收藏】
上一篇:贵州省教育部门通知高三初三年级3月16日正式开学
下一篇:贵阳公交正式使用“贵州健康码”扫码登记乘车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