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先生拿着广告单。
见到杜先生时,他将一张样子类似报纸的广告单递给记者。
“这是我走在路上,有人发给我的。”杜先生告诉记者,12月3日上午,他经过大营坡银佳花园农贸市场时,路边发广告的人给他发一份,名叫“男人世界”广告单。
他没在意伸手接着了。可仔细一看内容,让他很是反感。
“广告内容是出售药品,上边都是黄色信息。”杜先生说,这份广告内容中,大量采用患者口述的方式,对使用药品后的感受细致描写,其中有性行为描写不堪入目。
更让杜先生气愤的是,等他走到贵州医科大学附近时,再一次收到了一份同样的广告单。“这也太猖獗了,严重影响贵阳文明建设。”
记者查看广告单内容,该广告单共4页,一半是“健康指南”推介一种止喘片。别一半则是杜先生所说的“男人世界”推介的某某胶囊,文字不堪入目。
广告单下方留下的销售地址是贵阳市小十字瑞诚正平大药房。
随后,记者来到杜先生收到广告单的银佳花园和医学院附近,都没有看到派发该广告单的人。
记者根据广告单上的咨询电话拨打过去,一工作人员表示并告诉记者,该药就在他们药店有售,地址就在小十字星光灿烂对面,如果找不到,可以派人来接。
记者拨打了云岩区市场监管局的电话,工作人员答复称,不良宣传单、广告单可分为非法出版物,违反广告法,或影响市容市貌等几类,属不同的职能部门管理。但市民发现不良宣传单、广告单,都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记者查询了相关法规,《广告法》第九条(八)款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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