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伍某、段某共同出资人民币51万元从刘某(另案处理)处承包安顺开发区南马大道一家自助火锅店。
2018年5月30日火锅店正式开业。
开业期间,伍某、段某为了降低经营成本,获取更高利润,从2018年6月25日开始授意店里厨师林某收集店内消费者食用剩下的火锅底油。
据悉,厨师林某用筛子过滤掉火锅锅底内的残渣,把剩下的锅底油通过洗油工艺,加水把锅底内的油洗出来。然后重新炼制洗过的锅底油,再次提供给在店消费的客人食用。
2018年11月1日,火锅店被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据统计,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11月1日,该火锅店使用地沟油火锅锅底的销售总金额为82050元。
2018年11月27日,伍某、段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伍某、段某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消费者吃剩废弃的火锅残留物等非食品原料,进行收集加工制成“地沟油”提供给消费者食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都市新闻记者杨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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