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第六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正在接受申报,申报评选材料受理时间截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全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开展贵州省第六批“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评选工作。
申报程序原则上按照本人申报、单位审核、评审推荐的程序进行。
申报材料(含申报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2张)受理时间截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其中申报书、申报人员汇总表(各地各部门审核汇总)、证件照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刻录随申报材料报送,并发送至邮箱42719374@qq.com)。
申报对象
大数据、大健康、大生态、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文化旅游、山地高效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服务业、综合交通运输等我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从国(省)外引进的从事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其中:创新类人才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从事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仅限拥有科技成果来黔从事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类人才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来黔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申报方式
以申报人主持的创新项目(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创业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预期业绩成果及其经济社会贡献是决定项目是否入选的主要依据,申报人近5年来已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
申报条件
详见《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黔人领发〔2018〕4号,请登录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阅下载)。
入选待遇
入选对象考核期为3年。入选“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入选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第二年、第三年申报项目业绩成果经考核为“优秀”的,每年再继续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按照黔人领发〔2013〕8号文件规定,入选对象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科研资金、工作助手、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姚东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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