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决定免去:
李豫贵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何其星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游小兰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金华、郑阳、毛守锐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杨芳为贵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毛守锐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洪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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