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了住建系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保障措施。
通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问题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等台账,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各地区进一步督促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加氯间的安防监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等。
强化城市绿化使用肥料和农药的安全管理,提倡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无危害肥料,确需使用硝酸铵和氧乐果等危险化学品,须按实际需求通过正规渠道购置,不得超量囤积。
做好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记录和监管,严防泄漏、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高毒和剧毒的农药。
强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重点排查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油漆、涂料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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