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警方接到铜仁市碧江区陈某兴报案称,其亲戚向朱某购买了120瓶茅台酒,单价1450元。买家付款后,发现茅台酒是假酒。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联系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抽检。经检验,这批茅台酒确实为假酒。
经调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经营一家酒业公司,以此为幌子做假茅台酒生意。朱某自2015年以来,陆续伙同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以每斤50元至300元的价格购买制造假茅台酒的基酒,再将基酒运送到贵阳生产包装,以每斤300元至4000元的价格销往北京、广东等地。
经过周密部署,警方赶赴贵阳、云南开展抓捕行动,将朱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假茅台酒3990瓶,其它各类品牌白酒3500瓶,基酒5000斤,生产设备6台。(杨叶 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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