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贵州省财政厅收到中央提前下达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61亿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9.64亿元,共计31.25亿元。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的相关要求,贵州省财政会同省林业局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全部按时分解下达,用于支持各县提前谋划2019年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培育、退耕还林、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
其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精神,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至县,可由贫困县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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