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7种抗癌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都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据规定,这17种抗癌药品纳入贵州省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按照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对其实行“五定管理”。同时,17种抗癌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设置为30%,参保患者享受相应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并执行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符合用药条件的参保患者使用该17种抗癌药品,只需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指定医师和药品,办理特殊药品用药申请手续即可。(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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