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园立交桥口,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10月16日,贵阳市公安交管局向社会通报:今年前9个月,贵阳市发生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共524起,造成640人受伤。交警分析,部分交通事故与电动车超标、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操作不当具有关系。
贵阳交警通报称,2018年1月至9月,贵阳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共524起,平均每天发生2起,造成640人受伤。今年前9个月的数据与去年全年相比,交通事故量上升了155起,受伤人数也增加了160人。交警分析,事故数量增多与电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大有关。同时,也反映出了电动车与驾驶人存在的诸多安全问题。
通报中,贵阳交警列举了4个典型案例:2017年3月18日上午10时38分,陈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在延安南路与遵义中路交叉口发生侧翻,侧翻后因惯性陈某某和二轮电动车向前滑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
2018年4月26日18时47分,赵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行至西南环路狮子口路段,因操作不当与驻停在道路右侧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赵某某重伤身亡;
2018年8月25日12时40分许,秦某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搭载两乘客在市南路与粑粑街交叉口闯红灯,与一辆正常转弯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三人受伤;
2018年10月8日17时40分,宋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行至解放路花果园立交桥口,因不靠右行驶、驾驶非机动车手持打电话、违法变道,与正常行驶小型客车相撞。
交警表示,这4起典型交通事故,均是电动车承担全部事故责任。4起事故中的电动车都是超标电动车,这类电动车车速、重量均严重超标,制动效果大大减弱,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进行有效制动。
另外,电动车驾驶人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驾驶技术不过关,常因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更为严重的是,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随意变道、超速超员驾驶,更容易引发伤亡性交通事故。
进入秋冬季节,雨雪冰冻天气将增多,针对电动车随意横穿乃至逆向行驶、闯红灯等高发的违法交通行为,警方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员文明出行、减速慢行,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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