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谌贻琴(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李再勇(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成 员:张 平(省政府秘书长、省统计局局长)
李 建(省委副秘书长、省扶贫办主任)
李作勋(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马宁宇(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潘大福(省政府副秘书长)
唐 林(省法院常务副院长)
何 冀(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徐 静(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少波(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廖 飞(省科技厅厅长)
何 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瑛玮(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孙学雷(省司法厅厅长)
晏婉萍(省财政厅厅长)
周 文(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熊德威(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宋晓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高卫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袁家榆(省农委主任)
王 扬(省水利厅厅长)
季 泓(省商务厅厅长)
张玉广(省文化厅厅长)
李奇勇(省卫生计生委主任)
黎 平(省林业厅厅长)
张伟力(省质监局局长)
李建民(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三旗(省旅游发展委主任)
张应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
李 瑶(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沈 扬(贵阳海关关长)
张瑞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
李华涛(贵州银监局局长)
谭 论(贵州保监局局长)
吴 勇(贵州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陈 晏(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魏树旺(遵义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 刚(六盘水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训华(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集智(毕节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少荣(铜仁市委副书记、市长)
罗 强(黔东南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
吴胜华(黔南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
杨永英(黔西南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
孙登峰(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陈少波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发展改革委代章。(刘竹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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