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探索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按照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省医、贵医、遵医要充分发挥省级龙头医院作用,坚持率先垂范,建立可复制推广的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
《方案》指出,2019年,力争全省建立1-2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到2020年,全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医疗集团建设。医疗集团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整合基本到位,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初步建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落实。(记者 应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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