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7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市)。
本次招聘的特岗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本科或高等师范专科毕业;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特岗教师待遇方面,省级财政要统筹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应享受的绩效奖励、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待遇,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要严格按照教师〔2006〕2号文件要求,确保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入编,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18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18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2019年根据2018年度实际在岗教师人数进行结算。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