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都匀市烈士陵园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列为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加大宣传、陈展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祭扫、纪念烈士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贵州省第四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