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贵州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贵州省前三季度主要统计数据。数据显示,我省居民增收步子加快。
前三季度,全体居民、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0.9%、8.7%和9.8%,增速分别排在全国第2位、第3位和第2位。其中,农民收入增速已连续17个季度保持在第3名左右,城镇居民收入增速从2013年下半年以后一直保持在前5位。
贵州调查总队副总队长廖金昌介绍,前三季度,我省居民收入出现四大积极变化:
财产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13.0%,在四大类收入中增速最快,为继续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467元,同比增长9.7%。
工资收入主导增长。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397元,同比增长11.4%。
转移收入补充有力。农村居民获得的转移净收入1397元,同比增长8.4%,对收入形成强有力的补充。
廖金昌表示,四大类收入的变化反映出我省居民的收入分配“更合理”,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分配格局持续改善。据计算,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来计算)由上半年的3.86下降到前三季度的3.63,下降了0.23。(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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